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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佘志娟)元旦春节临近,大批农民工即将返乡过年,当前,正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。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,12月1日到春节前,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察活动。农民工若遇到拖欠工资问题,可直接拨打3017766进行举报。
目前,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是用工责任不清,劳动关系不明确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规避直接用工的劳动法义务,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,由包工头直接用工完成所承包项目,致使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。对此,相关文件规定,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,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。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,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建筑施工、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(业务)活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,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,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。
专项监察活动期间,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市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,保证不漏掉一个施工企业、不漏掉一个工程项目,做好事先预防;对在专项监察期间查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严格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的规定,责令限期支付工资,逾期不支付的,按应付金额的50%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,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,并作出行政处罚;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事件到政府上访的用人单位,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,记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外,还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;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,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,由相关部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,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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